國家海洋研究院處務規程 第 1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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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處理業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依分層負責明細表逐級授權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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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在國家海洋研究院的處務規程第13條中,規定了該院實施分層負責制度的內容。根據這項規定,該院將業務分為不同層級,並根據分層負責明細表的規定逐級授權進行決策。具體而言,該院的工作項目和權責會依照分層負責明細表的規定進行分配,並由相對應的層級負責人進行授權和決策。舉例來說,如果某項業務屬於該院第一層級的職責,那麼對這項業務的決策權就會由該層級的負責人進行授權和決定。這個分層負責制度的目的是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明確責任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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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