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基本法 第 1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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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促使政府及社會各界深植海洋意識,特訂定六月八日為國家海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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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海洋基本法第18條規定了國家海洋日的設立。根據這條法規,為了促使政府和社會各界進一步重視海洋,國家海洋日定於每年的六月八日舉行。這一特殊的日子旨在提高大眾對海洋議題和保護海洋資源的意識。例如,政府和非政府組織可以在國家海洋日舉辦相關的宣導活動,來推廣海洋保護、海洋資源可持續利用等議題。
立法沿革 1 版
(1081101 制定)
為促使政府及社會各界深植海洋意識,特訂定六月八日為國家海洋日。
立法理由一、為共同響應世界海洋日(World Oceans Day),深植海洋意識,爰明定國家海洋日,由有關機關(構)、學校及團體舉行慶祝活動。 二、查每年六月八日為世界海洋日,係緣於一九九二年巴西里約熱內盧召開聯合國環境與發展會議所確定,並迄二○○九年,聯合國正式將世界海洋日列入官方正式節日,並進行首次慶祝活動,併予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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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1101 制定)
一、為共同響應世界海洋日(World Oceans Day),深植海洋意識,爰明定國家海洋日,由有關機關(構)、學校及團體舉行慶祝活動。 二、查每年六月八日為世界海洋日,係緣於一九九二年巴西里約熱內盧召開聯合國環境與發展會議所確定,並迄二○○九年,聯合國正式將世界海洋日列入官方正式節日,並進行首次慶祝活動,併予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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