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組織規程 第 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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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依業務需要,得進用國軍聘雇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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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組織規程第 7 條的規定,該部有權根據業務需要進用國軍聘雇人員。這表示該部可以根據需要聘用臨時或特定職位的人員來滿足其業務需求。這些聘雇人員可能會被用於特殊任務或臨時工作,並根據國軍相關的規定或作業流程進行管理。 參考資料: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組織規程2020年10月29日修訂版,第 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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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