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法規制定管理規則 第 20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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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擬法規,應於標題之下,加「草案」字樣,發布時刪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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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國防法規制定管理規則第 20 條規定,草擬法規在發布前,應在標題下方加上「草案」字樣,以示其為尚未正式確定的法規。而在法規正式發布時,則應刪除草案字樣。根據這條規定,草擬法規在發布前應有明確的標示,以區分它們與已確定的法規之間的差異。這樣的規定旨在讓公眾能夠正確理解法規的性質和狀態,以避免對法規內容產生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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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