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各處室為檢查其主管業務之得失,每月及每年年終得舉行業務檢討會一次。
根據上述法規,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辦事細則第42條規定,該委員會的各處室有權每月和每年年終舉行業務檢討會議,以便檢查其主管業務的得失情況。 該規定的參考資料可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辦事細則」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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