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研究發展實施辦法 第 1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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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對一般退除役官兵之研究,得參照本辦法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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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依照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研究發展實施辦法第14條的規定,研究一般退除役官兵的相關事項,可以依照該辦法的規定進行處理。這表示該委員會有權利依照該辦法的規範進行相關研究工作,並且該條例在參照本辦法進行研究時具有指導性的作用。至於具體的範例或參考資料,需要參考該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研究發展實施辦法第14條的相關資料才能提供更詳細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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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