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計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本局及所屬各軍醫單位主計人員任職管制事項。 二、年度施政計畫與預算編審暨分配管制執行事項。 三、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醫療作業會計事務處理及作業規定研修訂頒事項。 四、附屬單位概 (預) 、決算、估計、績效及會計月報表編報事項。 五、現金收支會計帳務處理及代收款計畫之審核事項。 六、對所屬單位主計業務督導及內部審核案件之處理事項。 七、其他有關主計事項。
國防部軍醫局辦事細則第9條明確列出了主計室的職掌事項,包括: 一、管理本局及所屬各軍醫單位的主計人員任職事項。 例如,在指定主計人員時,需符合相關資格條件和聘用管制。 二、負責年度施政計畫、預算編審和分配等執行事項。 主計室需參與擬定本局及所屬單位的年度施政計畫,並進行預算的編審和分配工作。 三、負責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醫療作業的會計事務處理和作業規定的研修訂頒事項。 主計室需處理與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相關的會計事務,並參與相關作業規定的研修和訂頒工作。 四、負責附屬單位的預算、決算、估計、績效和會計月報表的編報事項。 主計室需處理附屬單位的預算編報、決算、估計、績效評估以及會計月報表的編報工作。 五、負責現金收支會計帳務處理和代收款計畫的審核事項。 主計室需要審核現金收支的會計帳務處理,並審核代收款計畫。 六、負責對所屬單位的主計業務進行督導和內部審核案件的處理事項。 主計室需對所屬單位的主計業務進行督導,並處理內部審核案件。 七、負責其他相關的主計事項。 主計室還需要處理其他與主計相關的事項。 以上解釋來自國防部軍醫局辦事細則第9條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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