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榮民總醫院屏東分院辦事細則 第 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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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科部掌理事項如下: 一、外科病人之疾病檢查、診斷及治療。 二、外科各種疾病之教學、研究及訓練。 三、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有關外科之醫療及教學相關業務。 四、其他有關外科醫療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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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辦事細則第5條,高雄榮民總醫院屏東分院外科部的職掌如下: 一、負責外科病人的疾病檢查、診斷和治療。這包括對外科患者進行疾病的檢查和診斷,並提供相應的治療。 二、進行各種外科疾病的教學、研究和培訓。這包括對外科相關疾病進行教學,進行相關的研究工作,以及培訓醫學生和醫護人員。 三、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的外科醫療和教學相關業務。這意味著外科部門會協助支援醫療院所的外科醫療工作,包括提供相關的教學和培訓資源。 四、處理其他與外科醫療相關的事項。 根據高雄榮民總醫院屏東分院的辦事細則第5條的內容,可以得出上述解釋。該解釋基於我對高雄榮民總醫院屏東分院的辦事細則的理解,並無具體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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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