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政治作戰局處務規程 第 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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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新聞處掌理事項如下: 一、國軍軍事新聞政策、法令之擬訂與新聞教育之督導及執行。 二、國軍各級發言人制度之建立、督導及執行。 三、國軍新聞處理與發布之規劃、督導及執行。 四、媒體公共關係之規劃、協調、執行及各部會有關新聞事務之協調。 五、國內、外新聞媒體邀(申)訪與國防部記者會之規劃、協調及執行。 六、國內、外重要軍事新聞、輿情之蒐整、分析及運用。 七、國軍戰時新聞協調發布機制與媒體之邀訪及接待。 八、國軍戰時新聞中心設置與傳播硬體設備之規劃及設置。 九、督導本局所屬軍事新聞機構及部隊相關業務。 十、其他有關軍事新聞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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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國防部政治作戰局處務規程第8條,軍事新聞處負責以下事項: 1. 擬訂國軍軍事新聞政策、法令以及監督和執行新聞教育。 2. 建立、監督和執行國軍各級發言人制度。 3. 規劃、監督和執行國軍新聞處理和發布。 4. 規劃、協調、執行媒體公共關係以及協調有關新聞事務的各個部門。 5. 規劃、協調和執行國內外新聞媒體的邀請(申請)訪問和國防部記者會。 6. 蒐集、整理、分析和應用國內外重要軍事新聞和輿情。 7. 規劃、協調和執行國軍戰時新聞協調發布機制以及媒體的邀請訪問和接待。 8. 規劃和設置國軍戰時新聞中心,並負責傳播硬體設備的規劃和設置。 9. 監督本局所屬軍事新聞機構和部隊的相關業務。 10. 處理其他有關軍事新聞的事項。 根據國防部政治作戰局處務規程第8條的規定,軍事新聞處負責訂定國軍軍事新聞政策和法令,並監督和執行相關的新聞教育工作。此外,他們負責建立、監督和執行國軍各級發言人制度,並規劃、監督和執行國軍的新聞處理和發布。軍事新聞處還負責協調媒體公共關係,並協調其他相關單位的新聞事務。另外,他們還負責處理國內外新聞媒體的訪問和國防部記者會的規劃、協調和執行。軍事新聞處還需要蒐集、整理和分析國內外的重要軍事新聞和輿情,並運用這些資訊。在戰時,他們負責規劃戰時新聞的協調和發布機制,並安排媒體的訪問和接待工作。其工作還包括規劃和設置戰時新聞中心,並負責硬體設備的規劃和設置。此外,軍事新聞處還需要監督所屬軍事新聞機構和部隊的相關業務,並處理其他有關軍事新聞的事項。
- 法令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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