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級上將授任條例 第 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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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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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特級上將授任條例第 4 條,該條例自其公布日起立即生效。這表示該條例沒有特定的施行日期,而是從公布日開始生效。這意味著這項法規在公布後立即生效,並適用於該日期之後的事項。 範例:如果特級上將授任條例於2022年1月1日公布,那麼該條例將自2022年1月1日起生效。任何在這個日期之後發生的相關事項將受到該條例的約束。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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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