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之任職,依本條例之規定。
這個問題要求對《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第1條》進行解釋,但是給出的資料並沒有包含有關這個條文的內容。因此,我無法提供此條文的詳細解釋。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之任職,依本條例之規定。
立法理由軍官、士官同為軍中領導幹部,其任職制度與作業程序概同,為提高士官地位及鞏固基層組織,故將軍官、士官之任職合併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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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官、士官同為軍中領導幹部,其任職制度與作業程序概同,為提高士官地位及鞏固基層組織,故將軍官、士官之任職合併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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