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籍規則 第 18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兵籍資料管理業務檢查,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定期檢查,由兵籍管理監督機關,於年終視察時行之。 二、臨時檢查:由兵籍管理監督機關,視實際需要抽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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