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工作人員相關任職規定,由國防部另定之。
根據資料中提到的法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施行細則第 93 條規定,特種工作人員相關任職規定需由國防部另行制定。本身並未提到更多此條的具體內容或相關案例,因此無法提供更進一步的解釋。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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