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現役之一級上將,其月支薪給、車輛及眷舍等,均以維持原職所有待遇為原則;並得於辦公室內設置秘書或參謀一員、衛士一名,以辦理其有關行政事宜。
「陸海空軍一級上將在台期間繼續保留現役及其待遇辦法」第4條規定,保留現役之一級上將,其月支薪給、車輛及眷舍等,均以維持原職所有待遇為原則;並得於辦公室內設置秘書或參謀一員、衛士一名,以辦理其有關行政事宜。 根據這項法條,陸海空軍一級上將在台期間,若繼續保留現役,將享有與原職相同的月支薪給、車輛和眷舍等待遇。此外,他們還可以在辦公室內設置秘書或參謀一員和衛士一名,以協助處理有關行政事務。 以最新資料為例,根據國防部公告之「陸海空軍一級上將在台期間繼續保留現役及其待遇辦法」,資料中沒有提到具體的例子或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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