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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軍服制條例 第 3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艦隊官兵當日應服之服裝,由所在資深官規定之,凡當值官員、士官、士兵,均應遵照服用,艦艇進出港時,艙面其他人員,亦應依照規定服用,各艦指揮官為工作便利計,得令工作人員服用軍便服或工作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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