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譽旗之頒授,依據陸海空軍勳賞條例及其施行細則之規定辦理。 頒授榮譽旗之同時,附發旗旒與旗標,無單位旗者旗旒免發。
根據國軍旗牌章徽制頒辦法第2條,榮譽旗的頒授是按照陸海空軍勳賞條例及其施行細則的規定進行的。在頒授榮譽旗的同時,必須附帶旗旒和旗幟,但沒有單位旗的情況下不發放旗旒。 這條法條的參考資料是《陸海空軍勛賞條例及其施行細則》。根據這些法規的相關規定,榮譽旗的頒授是根據陸海空軍的勛賞制度進行的。榮譽旗是一種為了表彰個人、團體或單位在軍事事務中優秀表現而頒授的榮譽和紀念物品。在頒授榮譽旗時,除了榮譽旗本身外,還必須附帶旗旒和旗幟。旗旒是榮譽旗的附件,用於表彰其所代表的個人、團體或單位。然而,如果沒有單位旗,則不需要附發旗旒。 因此,根據國軍旗牌章徽制頒辦法第2條,頒授榮譽旗時應根據陸海空軍勳賞條例及其施行細則的規定辦理,並附帶旗旒和旗幟。在沒有單位旗的情況下,則不需要發放旗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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