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獲得戰役紀念旗旒之單位,爾後續建功績合於頒授紀念旗旒者,得頒給之。
根據國軍旗牌章徽制頒辦法第8條所規定,已經獲得戰役紀念旗旒的單位,在後續建立更多的功績,並符合頒授紀念旗旒的條件時,有資格被頒授紀念旗旒。 相關資料: 根據《國軍旗牌章徽制頒辦法》第8條,已被頒授戰役紀念旗旒的單位,若在之後還有建立更多的功績,符合頒授紀念旗旒的條件,則可以繼續被頒授紀念旗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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