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海空軍軍旗,依本條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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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海空軍軍旗,依本條例規定。
立法理由軍旗制式原係就陸、海、空三軍分別訂定,國防部及參謀本部之軍旗,則由海軍旗章條例予以規定,體例不符。爰予合併訂定,使國軍軍旗之制式與其法定體例相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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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旗制式原係就陸、海、空三軍分別訂定,國防部及參謀本部之軍旗,則由海軍旗章條例予以規定,體例不符。爰予合併訂定,使國軍軍旗之制式與其法定體例相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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