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陸海空軍軍旗條例施行細則第7條的規定: 1. 本條例第六條所定的官階旗指的是用以識別陸海空軍上校以上軍官官階的旗幟,其區分如下: - 陸軍官階旗包括陸軍一級上將旗、陸軍二級上將旗、陸軍中將旗、陸軍少將旗、陸軍上校旗。 - 海軍官階旗包括海軍一級上將旗、海軍二級上將旗、海軍中將旗、海軍少將旗、海軍上校旗。 - 空軍官階旗包括空軍一級上將旗、空軍二級上將旗、空軍中將旗、空軍少將旗、空軍上校旗。 - 海軍陸戰隊官階旗包括海軍陸戰隊二級上將旗、海軍陸戰隊中將旗、海軍陸戰隊少將旗、海軍陸戰隊上校旗。 - 憲兵官階旗的旗式及製作方法與陸軍官階旗相同。 2. 以上所定的官階旗的旗式及其製作方法,可以參考附圖四。 參考資料:陸海空軍軍旗條例施行細則第 7 條 (最新修訂日期待確認)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