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辦理學力測驗,得組成學力測驗委員會,其編組如下: 一、學力測驗委員會由班本部組成之,置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各一人,主任委員由國防部總政治作戰局局長兼任,副主任委員由國防部總政治作戰局副局長兼執行官兼任,委員三至五人,由班本部遴選之。 二、學力測驗委員會設秘書處,處理考試事務,置秘書一人,並設下列各組: (一)測驗組:辦理考試命題、封卷等測驗事項。 (二)監考組:辦理試場監考等監考事宜。 (三)總務組:辦理發布新聞等總務事宜。
根據國軍隨營補習及進修教育實施辦法第22條,學力測驗委員會的組成可以分成下列幾個部分: 1. 主任委員和副主任委員: - 主任委員為國防部總政治作戰局局長兼任。 - 副主任委員為國防部總政治作戰局副局長兼執行官兼任。 - 主任委員和副主任委員的設置是為了對學力測驗委員會的活動提供指導和指揮。 2. 委員: - 委員有三至五人,由班本部遴選出來。 - 委員的主要職責是參與學力測驗委員會的決策和討論,提供專業意見。 3. 秘書處: - 學力測驗委員會設有秘書處,負責處理考試相關事務。 - 秘書處設有秘書一人,協助組織和協調各項考試活動。 4. 各組: - 測驗組:負責考試命題、封卷等測驗事項。 - 監考組:負責試場監考等監考事宜。 - 總務組:負責發布新聞等總務事宜。 根據以上資料,我們知道學力測驗委員會的組成包括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秘書以及測驗、監考和總務三個組別。這些組成可以確保學力測驗委員會能夠有效地組織和執行考試相關的工作。 【參考資料】 - 國防部網站:https://www.mnd.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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