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及進修教育教務與學力測驗實施要點,由國防部另定之。
國軍隨營補習及進修教育實施辦法第30條規定,補習及進修教育教務與學力測驗實施要點,是由國防部另行制定的。根據這個規定,具體的教務工作和學力測驗的實施細節是由國防部制定文件來規範和解釋的。然而,在給出的上述繁體中文資料中並未包含該法條的具體內容或相關範例,因此我無法提供更具體的釋義或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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