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畢業成績之考查與休學、復學、降期、轉學、退學、開除等事項,均依照「國軍各軍事學校學員生修業規則」規定辦理。
依據「國軍士官教育比敘高級中學高級職業學校畢業資格辦法」第3條,學生畢業成績之考查以及休學、復學、降期、轉學、退學、開除等事項,都要根據「國軍各軍事學校學員生修業規則」規定辦理。 根據「國軍各軍事學校學員生修業規則」的相關規定,學生的畢業成績將會進行考查,並按照該規定所列的程序和方法進行。此外,休學、復學、降期、轉學、退學、開除等事項也都必須遵守該規則中的相關規定。具體的辦理方式和程序,可以參考該規則的內容。 例如,根據「國軍各軍事學校學員生修業規則」第4條,在學生的畢業成績考查中,評定標準會根據學校的教學大綱和評量方式來進行。學生的學業成績、品行操守以及其他相關表現都會被納入考慮。在某些情況下,學生的畢業成績可能會受到相關事項(如休學或開除)的影響,需要根據規則進行相對應的處理和判斷。 參考資料:國防部「國軍各軍事學校學員生修業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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