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士官學資比敘高中或高職學資之班次與科別,由國防部與教育部依據高級中學或高級職業學校教育標準,參酌實際情形共同決定之。
根據國軍士官教育比敘高級中學高級職業學校畢業資格辦法第2條規定,國軍士官學資比敘高中或高職學資之班次與科別的決定是由國防部與教育部根據高級中學或高級職業學校的教育標準和實際情況共同決定的。這條法規主要是為了確定國軍士官學校的班次和科別,以確保士官學校的教育資格與高中或高職學校的教育標準相符合。具體的決定過程和結果可能需要參考相關的國防部和教育部的法規和相關文件來進行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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