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教育分軍官教育及士官教育,其軍職培養階段區分如下︰ 一、基礎教育。 二、進修教育。 三、深造教育。
軍事教育條例第3條規定了軍事教育分為軍官教育和士官教育,並對軍職培養階段進行了細分。基礎教育、進修教育和深造教育是其中的三個階段。 根據這一法條,基礎教育的目的是培養國軍指揮、科技和參謀軍官以及士官。可以設立大學教育、專科教育、中等學校教育和軍事養成教育來實現這一目的。 進修教育的目的是培養具有大學、專科或中等教育學歷的人士,以提供軍事專業知識和技能。可以設立常備軍官班、常備士官班、預備軍官班、預備士官班或同等班隊。 深造教育則是提供更高層次的專業教育,培養高級軍官和士官。 這些教育階段的具體安排和要求,以及招生資格、入學方式、修業課程、成績考核等相關事項,根據相關法律由國防部和教育部一同制定詳細規定。軍事教育條例第3條旨在確保軍事教育的實際運作及培養軍事專業人才的需要。
軍事教育分軍官教育及士官教育,其軍職培養階段區分如下: 一、基礎教育。 二、進修教育。 三、深造教育。
立法理由明定軍事教育之種類、階段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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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定軍事教育之種類、階段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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