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國軍生產工廠基金適用單位之廢舊及不適用物資,標售價款報繳,得依歲入預算收入報繳作業規定,申請發還。
根據國軍廢舊及不適用物資處理辦法第65條,屬於國軍生產工廠基金適用單位之廢舊及不適用物資,可以進行標售,標售所得的價款需要報繳,並且可以根據歲入預算收入報繳作業規定進行申請發還。具體的操作細節可以參考相關的作業規範和相關的歲入預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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