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由警察執行之事項於軍車違反交通規定時,由憲兵執行之。
國軍編制內軍用車輛管理及處罰辦法第 73 條規定軍用車輛在違反道路交通規定時,由憲兵執行處罰。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警察機關負責執行交通違規處罰的任務,但對於國軍編制內軍用車輛的違規行為,應由憲兵負責執行處罰。這是因為軍用車輛在執行國防任務時可能具有特殊性質和需求,因此由憲兵負責處理有關軍用車輛的交通違規行為,以確保國軍的運作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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