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受裁判者補償金申請認定及發放辦法6

快速跳轉
  1. 1.裁判者本人申請時,應提出下列資料及文件: 一、申請書。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影本。 三、受裁判事實陳述者。 四、切結書。 五、初審、覆判、再審判決書、減刑裁定或開釋證明等受裁判資料。 六、最近六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
  2. 2.受裁判者家屬申請時,應提出下列資料及文件: 一、前項第一款至第五款規定之資料及文件。 二、受裁判者受裁判當時及死亡時之全戶戶籍謄本;申請人最近六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如有死亡者,其死亡時登記之除戶全戶戶籍謄本。 三、受裁判者親屬繼承關係表。 四、無其他先順序家屬存在之切結書。 五、配偶單獨申請時,應提出無其他家屬申請切結書。 六、申請人有數人時,得委由其中一人申請,並提出委託書。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受裁判者補償金申請認定及發放辦法」第6條規定了受裁判者本人和受裁判者家屬申請時應提供的資料和文件。受裁判者本人申請時,應提供申請書、國民身分證正反影本、受裁判事實陳述者、切結書、受裁判資料(例如判決書、裁定等)和最近六個月全戶戶籍謄本。受裁判者家屬申請時,應提供前述資料和文件外,還需要提供受裁判者當時和死亡時的全戶戶籍謄本、受裁判者親屬繼承關係表、無其他先順序家屬存在的切結書、配偶單獨申請時無其他家屬申請的切結書,以及如果有多位申請人,可以委託其中一人代為申請並提供委託書。 參考資料: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受裁判者補償金申請認定及發放辦法(修正日期:2018年7月25日)

  • 裁判名詞
  • 切結書名詞
  • 再審名詞
  • 戶籍謄本名詞
  • 繼承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受裁判者補償金申請認定及發放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受裁判者補償金申請認定及發放辦法第 6 條規定:「受裁判者本人申請時,應提出下列資料及文件: 一、申請書。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影本。 三、受裁判事…」(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受裁判者補償金申請認定及發放辦法第 6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