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榮民總醫院埔里分院辦事細則 第 2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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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掌理本分院人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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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臺中榮民總醫院埔里分院辦事細則第 24 條規定人事室負責辦理本分院的人事事項。根據我們了解,人事室在分院中負責處理招募、考核、晉升、調動等與人事相關的工作。人事室的職責是確保分院的人事管理遵守相關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於人事紀錄的維護、薪酬制度、人員配置等也有相關的責任。 參考資料: - 臺中榮民總醫院埔里分院辦事細則,最新修訂日期待查。 - 臺中榮民總醫院埔里分院官方網站,www.vghtpe.puli.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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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