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辦事細則 第 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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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部掌理事項如下: 一、門診、急診及住院病人護理業務。 二、護理人員教學、研究及訓練。 三、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護理之教學。 四、其他有關護理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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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辦事細則第 7 條,護理部的職掌事項包括: 1. 門診、急診及住院病人護理業務:負責門診、急診和住院病人的護理工作,提供他們所需的照顧和治療。 2. 護理人員教學、研究及訓練:組織和執行護理人員的教學、研究和培訓計劃,提高護理人員的專業素養和能力。 3. 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護理之教學:協助和支援與該院建立教學合作關係的其他醫療院所的護理教學工作。 4. 其他有關護理事項:處理其他與護理相關的事項,如護理政策制定、病房管理等。 範例參考資料暫缺,無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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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