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榮民總醫院處務規程 第 15 條
社會工作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榮民病人輔導教育、生活指導管理及文康福利。 二、病人個案與團體之輔導、研究及志願服務計畫。 三、媒體文宣、國會聯絡及公共關係案件之協調處理。 四、其他有關社會工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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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在屏東榮民總醫院處務規程第15條中,社會工作室掌理事項包括以下幾項:一、榮民病人輔導教育、生活指導管理及文康福利。二、病人個案與團體之輔導、研究及志願服務計畫。三、媒體文宣、國會聯絡及公共關係案件之協調處理。四、其他有關社會工作事項。 依照參考資料,社會工作室主要負責榮民病人的輔導教育、生活指導管理及文康福利,這包括提供榮民個別輔導、團體輔導和志願服務計畫等支援。此外,社會工作室也負責處理與媒體宣傳、國會聯絡和公共關係相關的事務。最後,社會工作室還需要處理其他相關的社會工作事項。 舉例來說,社會工作室可能會協助榮民病人解決生活困難,提供心理支持、社區資源連結等服務。他們也可能籌劃志願服務計畫,例如舉辦榮民社區活動或提供志願者協助榮民的服務。此外,社會工作室可能會與媒體合作,宣傳榮民照顧和相關的活動。他們也可能與國會聯繫,將榮民照顧的相關議題提交給政府相關單位。 總之,根據屏東榮民總醫院處務規程第15條,社會工作室負責榮民病人的輔導教育、生活指導管理及文康福利等相關事務,以提供榮民照顧和福利的支援。這是屏東榮民總醫院為了更好地照顧榮民而設立的一個部門。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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