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榮民總醫院處務規程 第 21 條
政風室掌理本院政風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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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屏東榮民總醫院處務規程第21條,該醫院的政風室負責處理本院的政風事項。這意味著政風室有責任監督和管理醫院的政風風紀,確保醫院的行政運作符合相關法規和規定。政風室可能負責執行調查、提供法律意見、處理檢舉與申訴等工作。具體的任務內容和執行方式可能根據該醫院的實際情況和需要而有所不同。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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