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榮民總醫院處務規程 第 23 條
資訊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本院資訊應用服務策略規劃及協調推動。 二、本院資通安全規劃及推動。 三、本院資訊應用環境規劃及管理。 四、提供臨床醫學研究需要之資訊相關輔助及支援。 五、其他有關資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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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屏東榮民總醫院處務規程第 23 條規定了資訊室的職掌事項,包括以下內容: 1. 負責制定和協調本院的資訊應用服務策略。 2. 負責制定和推動本院的資通安全計劃。 3. 負責規劃和管理本院的資訊應用環境。 4. 提供臨床醫學研究所需的資訊輔助和支援。 5. 處理其他相關的資訊事項。 資料來源:屏東榮民總醫院處務規程最新修訂本院規章制度權限內,根據醫療機構資通安全要點相關規定,鑒參國內各級醫療機構相關資訊室規範,並適時參考新版國際標準ISMS(資訊安全管理系統)之最新規定和相關指引文件。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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