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榮民總醫院處務規程 第 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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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研究部掌理事項如下: 一、實習醫師、代訓醫師、住院醫師之教學訓練、進修、教師培育、圖書及圖藝。 二、醫學研究發展計畫之策訂、執行、研究經費分配與控制、成果收集統計及產學合作技術移轉。 三、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有關教學研究之相關業務。 四、其他有關教學研究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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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屏東榮民總醫院處務規程第9條所述,教學研究部的職掌事項包括以下幾項: 1. 負責實習醫師、代訓醫師、住院醫師的教學訓練、進修、教師培育、圖書及圖藝相關事項。 2. 負責制訂、執行醫學研究發展計畫,以及研究經費的分配與控制,成果的收集統計以及產學合作技術移轉等相關事項。 3. 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的教學研究相關業務。 4. 處理其他與教學研究相關的事項。 根據相關資料以及參考資料,例如屏東榮民總醫院的網站、該院所屬機構的規章制度等文件,可以提供更詳細的資訊和範例來支持這些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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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