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各法院受理違反著作權法案件,除併由本方案第二點設置之專庭或指定二人以上之專人辦理外,並準用本方案其他有關之規定。
根據所提供的資料,無法得知臺灣高等法院及所屬法院是否加強審判功能防制妨害商標等犯罪以維護國家經濟發展方案第13條。資料中並未提及此條規定的內容。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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