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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法律座談會實施要點
第 8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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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法律座談會研討結論,僅供法院庭長(審判長)、法官辦案之參考,並無
拘束
力,亦不得援引以為
裁判
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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