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案件之文卷及其附件歸檔有先後者,應由管理檔案人員,將新案併入舊卷,並於保存簿備考欄內,分別記明以備查考。
最高法院案卷歸檔編號及保存期限實施要點第9條規定,如果同一案件的文卷及其附件在歸檔時有先後順序,管理檔案人員應將新案併入舊卷,並在保存簿的備考欄內分別記明,以便查考。 參考資料: 最高法院案卷歸檔編號及保存期限實施要點 (最高法院公告) 第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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