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二、事件繫屬於行政法院時,應即在卷面上編列卷宗號數。
依據「高等行政法院行政訴訟事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實施要點」第2條規定,當事件歸屬於行政法院時,應立即在案卷上編列卷宗號碼。具體操作方式可以參考該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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