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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行政法院書記官辦理行政訴訟事件審查及紀錄業務注意事項 第 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一、(本注意事項之適用) 書記官辦理審查、紀錄業務,除法令別有規定外,依本注意事項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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