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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行政法院書記官辦理行政訴訟事件審查及紀錄業務注意事項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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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七、(初步審查(十六)) 未依送達證書上之記載為送達、送達顯不合法或送達顯有疑義,致影響上訴抗告再審法定期間之計算者,應函請原審法院調查或囑其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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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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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送達證書名詞
  • 送達名詞
  • 上訴名詞
  • 抗告名詞
  • 再審名詞
  • 法定期間名詞
  • 原審法院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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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行政法院書記官辦理行政訴訟事件審查及紀錄業務注意事項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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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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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高等行政法院書記官辦理行政訴訟事件審查及紀錄業務注意事項第 97 條規定:「九十七、(初步審查(十六)) 未依送達證書上之記載為送達、送達顯不合法或送達顯有疑義,致影響上訴…」(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高等行政法院書記官辦理行政訴訟事件審查及紀錄業務注意事項第 97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