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刑事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實施要點 第 103 條
一百零三、智慧財產民事事件對於訴訟標的之一部或以一訴主張數項標的或本訴及反訴分別終結者,須各部分均得報結時,始報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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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民刑事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實施要點第103條規定,智慧財產民事事件如果訴訟標的中的一部分或是以一訴主張數項標的或是本訴及反訴分別終結時,才可以報結。這表示在智慧財產民事事件中,所有涉及的訴訟標的都必須處理完畢才能進行報結。這條規定的目的是確保對於涉及的每個訴訟標的都進行充分的審理,以便做出正確的判決。在實務上,如果有多個訴訟標的,法院需要依據這個條文的要求,對每個標的進行分別的處理,直到所有的標的都結束了,才能夠報結此案。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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