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法院編印裁判書彙編之方式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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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名稱: 一 (法院全銜) 民事裁判書彙編 二 (法院全銜) 刑事裁判書彙編 三 (法院全銜) 裁判書彙編 四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議決書彙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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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各級法院編印裁判書彙編之方式第1條規定了四種裁判書彙編的名稱,分別是「民事裁判書彙編」、「刑事裁判書彙編」、「裁判書彙編」和「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議決書彙編」。這些彙編主要用於整理法院做出的各種裁判書或會議決議,提供給相關法律專業人士、學者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作為參考。根據本條的規定,具體的編印方式、彙編內容等細節則需要參考相關的法規或規定,具體範例則需要查閱相關的裁判書彙編資料。
- 裁判名詞
- 懲戒名詞
- 議決書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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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