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辦理假釋應行注意事項21

快速跳轉

二十一 假釋出獄人有應予撤銷其假釋之情事者,應由原執行監獄速為處理。 監獄辦理撤銷假釋事件,應檢具撤銷假釋報告表函報法務部辦。撤銷假釋報告表格式另定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假釋應行注意事項第 21 條」的規定,如果假釋出獄的人有應該被撤銷假釋的情況,原執行監獄應該儘快處理相應的程序。監獄在處理撤銷假釋事件時,應該檢具撤銷假釋報告表並函報法務部核辦,撤銷假釋報告表的格式由法務部另外制定。

  • 假釋名詞
  • 撤銷名詞
  • 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辦理假釋應行注意事項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辦理假釋應行注意事項第 21 條規定:「二十一 假釋出獄人有應予撤銷其假釋之情事者,應由原執行監獄速為處理。 監獄辦理撤銷假釋事件,應…」(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辦理假釋應行注意事項第 2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