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假釋應行注意事項 第 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四 關於社會對受刑人假釋之觀感,就下列各項審查之: (一) 警察機關複查資料及反映意見。 (二) 家庭及鄰里之觀感。 (三) 對被害人悔悟之程度。 (四) 對犯罪行為之補償情形。 (五) 出監後之生涯規劃。 (六)被害人之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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