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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效取得地上權登記審查要點 第 1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十七、第一點、第二點、第四點、第六點至第十四點之規定,於申請時效取得農育權或不動產役權登記時,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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