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時效取得地上權登記審查要點 第 1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十六、第一點、第二點、第四點至第七點、第十點及第十一點之規定,於申請時效取得所有權登記時,準用之。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