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一、排水系統應保持暢通。
司法院及所屬各機關辦公處所管理作業要點第 61 條要求排水系統應保持暢通。這意味著辦公處所的排水系統應該保持通暢,以確保廢水或污水能夠正常排放和處理。這可以通過定期檢查排水管道、清理阻塞物和確保設施維護得當來達成。該要點的目的是確保辦公處所的排水系統運作正常,減少水污染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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