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五、盥洗室清潔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盥洗室應指派專人負責清洗,並隨時保持清潔。 (二)盥洗室得視需要裝置紗門、紗窗。 (三)盥洗室內應置衛生紙,以供應用。 (四)盥洗設備應適時噴灑消毒藥水。 (五)事務管理單位應洽環境清潔廠商定期清除化糞池。
根據法規解釋,司法院及所屬各機關辦公處所管理作業要點中的第65條涉及盥洗室清潔的相關事項。根據該條規定: (一)盥洗室應有專人負責定期清洗,並確保隨時保持清潔。 (二)根據需要,盥洗室可安裝紗門或紗窗。 (三)盥洗室內應提供衛生紙供使用。 (四)盥洗設備應定期噴灑消毒藥水。 (五)事務管理單位應定期聯繫環境清潔廠商清除化糞池。 參考資料: 司法院及所屬各機關辦公處所管理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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