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三、關於第九十八條、第一百零二條部分: 法院判斷債務人之財產是否係本條例第九十八條第二項、第一百零二條第一項但書所稱禁止扣押之財產,應注意強制執行法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第一百二十二條及其他法律中有關禁止扣押財產權之相關規定,例如:公教人員保險法第三十七條、軍人撫卹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軍人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勞工保險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一項、社會救助法第四十四條、勞動基準法第五十六條第一項、第六十一條第二項等規定。
辦理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應行注意事項第33條提到了法院判斷債務人的財產是否屬於禁止扣押之財產,並提醒應注意強制執行法第52條、第53條、第122條以及其他相關法律中有關禁止扣押財產權的規定。其中提到的一些相關規定包括公教人員保險法、軍人撫卹條例、軍人保險條例、勞工保險條例、社會救助法、勞動基準法等。 根據資料中所提及的相關法律,以下是一些與參考資料有關的例子: - 公教人員保險法第37條:該條規定了公教人員的保險金不得被強制執行。 - 軍人撫卹條例第29條:該條規定了軍人家屬撫卹金的保障,不得被強制執行。 - 軍人保險條例第21條:該條規定了軍人的保險金不得被強制執行。 - 勞工保險條例第29條:該條規定了勞工保險金不得被強制執行。 - 社會救助法第44條:該條規定了社會救助金不得被強制執行。 - 勞動基準法第56條:該條規定了工資的一部分不得被強制執行。 - 勞動基準法第61條:該條規定了管理費用不得被強制執行。 諸如此類的法律規定確立了特定財產的保護措施,以確保相關人士的基本權益得到保障,並限制對其財產的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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