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量刑應符合下列目的: (一)保護智慧財產權,遏止侵害智慧財產權之犯罪。 (二)懲罰行為人,使知所警惕。 (三)教育矯正行為人,使認知尊重他人之智慧財產權。
智慧財產案件量刑參考要點第4條規定智慧財產案件的量刑應符合以下目的:保護智慧財產權、遏止侵害智慧財產權的犯罪行為;懲罰行為人,以提醒其警惕;教育和矯正行為人,使其意識到尊重他人的智慧財產權的重要性。 相關參考資料:智慧財產法院組織法第一條、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一條、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施行細則第五條、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3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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