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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辦理大法庭案件應行注意事項 第 3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三十一、本法第五十一條之七所稱「出缺」,係指大法庭庭員因退休、離職、職務調動等事由而未在最高法院任職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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